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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8日
12月31日截止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交费要抓紧啦
本报讯(通讯员王良)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市今年起优化调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交费模式,由原来的第三方托管代交改为个人自行交费。市医保局提醒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请于12月31日前完成交费,以确保自身医保权益连续不间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要求,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交费模式同步优化调整。医保交费征收职能划转至税务部门。交费方式由原第三方代理机构按年统一代扣代交,调整为参保人通过税务部门指定渠道按月自行申报交费。
今年5月起,转为个人自行交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应从调整后的次月起按月足额交费,所有灵活就业参保人须在12月31日前完成交费。线上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河南税务”小程序,按提示申报交费基数后完成支付;线下可前往各级税务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若未按时足额交费,医保部门将从欠费次月起暂停参保人员所有医保待遇。这意味着暂停期间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报销,需由个人承担;如果中断交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在补交欠费后,医保部门将即时恢复其基本医保待遇。中断期间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予以补报;如果中断交费超过3个月,将视为自动退保,医保部门将暂停其职工医保待遇。若今后再次参加职工医保,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并连续交费满180天后,才能重新享受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支付待遇。
市医保局特别提醒,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期间的历史欠费须一次性补清。补交完成后,中断期间的医疗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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