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报平台

这已经是最后一期了哦!

我知道了

内容详情
2025年08月14日

离职后被诊断有职业病,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市民郭先生咨询:我曾在一家用工单位进行了5年的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今年3月与用工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离职后我被诊断为职业病,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市人社局回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一、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二、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后或者本人提出而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

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前款第一项人员符合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条件的,按就高原则以本人退休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或者确诊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计发。前款第二项人员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以本人工资作为基数享受相关待遇的,按本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发。

上述被认定为工伤的职业病人员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中明确的用人单位,在该职工从业期间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关项目和标准支付待遇。

本报记者 杨 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