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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19日
没有借条出借人的钱能否追回?
本报讯(记者杨景鹏)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如果出借人手中没有借条,只有录音和取款凭证,借出去的钱还要得回来吗?近日,中站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2022年下半年,被告刘某乙向原告刘某甲借款,刘某甲将借款以现金的形式交付给被告刘某乙,双方未就此事出具借条。后刘某甲要求刘某乙偿还其借款5000元,刘某乙称当时只借了刘某甲4000元。因双方就借款数额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刘某甲将刘某乙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而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应当对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及借款事实的发生承担举证责任。
在本案中,原、被告就借款数额无法达成一致,对此,原告提交了录音和取款记录证明欠款情况,但录音中没有显示借款数额,而取款记录仅能证明原告取钱的事实,不能证明原告实际交付被告的金额,且该取款数额与原告所称的借款数额也不一致。综上,原告不能证明被告欠付借款的数额,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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