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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19日
办理结婚登记,一些事项需注意
本报讯(记者赵改玲)“我俩来办领结婚证,我是初婚,她是二婚。”“请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书或离婚证等材料。”“啊,我们没有带。”近日,记者在山阳区民政局结婚登记处目睹了上述场景,因材料准备不齐全,这对情侣当天未能顺利登记结婚。
据了解,根据修订后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如果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以及身份信息,与婚姻登记机关核查信息不一致的情况,需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声明婚姻状况为“离婚”的,需提供法院生效司法文书、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书或离婚证;声明婚姻状况为“丧偶”的,应提供已故配偶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结婚证;若身份信息与核查信息不符,也需提供相应材料予以证明。
此外,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二十三条,当事人需对所提供证件、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负责。若出具虚假证件或材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相关失信信息还会按照国家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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