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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5日
宪法日,焦作法院与社会各界齐聚一堂
以“法”之名,护佑“未”来
本报记者 杨 珂
为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探索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新路径,12月4日,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送给孩子一束法治的光”为主题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组织学生旁听庭审、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引导大家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广大市民、特别是青少年知法、懂法、学法、护法。
旁听庭审
全市首例涉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
“现在开庭!”12月4日9时,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市教育局、山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同志和焦作市职业技术学校百余名师生旁听庭审。这是我市审理的首例涉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
山阳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山阳区某酒吧在从事经营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长期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且向未成年人售酒,引发未成年人酒后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刑事犯罪案件。
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对山阳区某酒吧提起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认为该酒吧的行为损害了未成年人个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庭审现场,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围绕该酒吧的违法行为、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以及责任承担,逐一进行举证、质证、辩论,让庭审成为最生动的法治课堂,让案例成为最鲜活的普法教材。
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山阳区某酒吧法定代表人表示,将深刻反思经营中的违法行为对未成年人成长造成的伤害,加强制度管理,合法合规经营,主动践行企业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社会责任。
“在平时的生活中要时刻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抵制违法行为的发生,不以恶小而为之。”焦作市职业技术学校高二学生说。
庭审结束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审庭干警结合庭审情况进行以案说法,向同学们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规定,告诫同学们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不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同时,带领同学们参观了“法护未来”青少年保护基地和焦作市法治文化馆。
齐聚一堂
社会各界共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我呼吁社会多角度对孩子和家长进行普法教育,让家长从被动监管孩子变为主动监管。”
“净化网络非常关键,现在是信息化时代,孩子们早早就接触网络,应该加大监管力度。”
……
庭审后,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视频会议室内,讨论声异常热烈,法、检两院相关负责人与代表、委员以及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市教育局、山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同志齐聚一堂,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主题召开座谈会。
会上传达了河南省关爱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加强专门学校建设现场推进会以及河南省促进旅馆业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座谈会的会议精神,通报了焦作法院近三年来审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情况。
市人大代表张素礼说,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焦作中院开展此次旁听庭审活动,不仅增加了未成年人的法律知识,同时更为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指明了未成年人保护的职责所在,希望社会各界都能高度重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市妇联参会人员宋艳粉说,妇联和司法机关可以建立联合会商机制,搭建信息交流平台,整合多方优质资源,开展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用好青少年普法阵地,联合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同时结合青少年的身心特点、特定需求等因素,提供有针对性的司法关爱和跟踪帮扶,营造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
市关工委副主任王爱军说,希望法院把普法教育、司法救助和社会矫正等融入审判实践,在诉讼活动中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同时社会各职能部门要深化协作配合,采取务实举措,凝聚强大合力,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迈向新台阶。
上图 12月4日,在博爱县新华小学,博爱县法院法官、法治副校长闫琳琳在为同学们宣讲宪法相关知识。
程 全 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