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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
当“马大哈”遇见“较真人”
本报记者 赵改玲 本报通讯员 都屏君
“早知道他这么较真,我也不会白出500元的冤枉钱,我会记住这个教训的。”秦某付过违约金懊悔地说。11月11日,沁阳市司法局王召司法所调解了一起因违约引起的经济纠纷,秦某终因违约付出了代价。
秦某和任某是同村村民,秦某平时大大咧咧,对任何事都是满不在乎,人们都说他是“马大哈”脾气。任某是个退休教师,办事一是一,二是二,喜欢与人“较真”。偏偏这两个人有了经济纠纷,于是就有了下面这个调解故事。
去年,秦某家有急事,便向任某借了3000元钱(没打借条),口头约定用一年。一年后,任某多次催要,秦某就是不还。任某无奈,来到王召司法所,请求调解员帮他讨回借款。
调解员接到调解申请,将秦某、任某约到调解室。秦某承认一年前借了任某3000元,不还的原因是手头没有那么多钱。任某则告诉调解员,秦某在背地里说他“有钱也不还”,还说“他有退休工资,不在乎这几千块钱”,你说气人不气人?
经过调解员耐心说服,秦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现在只有1500元,可先还给任某,剩余的1500元一个月以后一定还清。任某表示同意。在调解员的见证下,双方签下了还款协议。办事“较真”的任某特意在协议上加了违约条款:如果到期不还,秦某付给任某违约金1000元。
转眼一个月过去了,任某又多次催要余款1500元,秦某仍然没有还款的意思。任某又到司法所寻求帮助,调解员立即叫来了秦某。秦某随即拿出1500元钱意欲了结还款一事,但遭到任某拒绝。任某执意要按协议执行,让其承担违约金1000元。秦某不以为然,声称仅仅是迟了4天,未免小题大做。任某很是生气,表示如若秦某不付违约金就要到法院起诉他。
调解员见两人再次闹僵,翻开一个月前二人签下的协议,跟秦某讲违约要依法承担的责任。秦某自知理亏,又担心对簿公堂丢人现眼得不偿失,愿意承担违约责任。他恳请任某看在同村熟人的份儿上让其少出点违约金。任某见秦某道歉诚恳,在调解员的劝解下把违约金降了一半。秦某除了还款1500元外,另外付给任某500元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