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报平台

这已经是最后一期了哦!

我知道了

内容详情
2024年10月31日

注水过磅放水装货 “小聪明”换来大代价

本报讯(记者杨珂)利用歪门邪道去挣“快钱”,最后不仅得不偿失,还可能换来牢狱之灾。近日,博爱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多人盗窃石油焦案进行审理,对几名货车司机及收购货物的被告人作出判决。

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1月4日,被告人乔某、朱某、李某(另案处理)、张某(另案处理)等人从山东某燃料石化有限公司装运石油焦的过程中,事先在大货车上加装水箱,采用先注水过磅称重,然后暗中放水再装载货物的手段盗取石油焦,后将盗窃的石油焦卖给被告人王某卫、王某康等人。

期间,被告人乔某盗窃石油焦10.8吨,价值为16167.6元,从中非法获利6480元;被告人朱某盗窃石油焦10.8吨,价值为16167.6元,从中非法获利6480元。被告人王某卫、王某康在明知乔某、朱某等人所提供的石油焦系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以每吨600元的价格予以收购。公安机关扣押王某卫等人非法收购的石油焦63.66吨,经博爱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每吨石油焦价值1497元,该石油焦市场零售价格共计95299.02元。期间,被告人王某康非法获利1591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乔某、朱某、王某卫、王某康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作出以下判决:被告人乔某、朱某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王某卫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王某康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对于被告人乔某、朱某、王某卫、王某康非法获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其非法收购的石油焦依法发还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