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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8日
别消耗社会的善良
□史 凯
近日,一则关于“好心人被冤枉”的新闻登上了热搜,引起网友热议。事件的经过是这样的:5月14日晚,南京小伙子杨帆回家途中偶遇一位醉酒老人跌倒,杨帆上前搀扶甚至还想将老人送回家,没料到被老人指责自己是肇事者。在老人的不停指责下,一些路人和老人的家属便相信杨帆是肇事者。后来,经警方调查,确认老人是自己摔倒的,杨帆无任何过错。5月16日晚,老人的家属向杨帆表达了谢意,并就误解一事向其致歉。5月17日上午,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工作人员为杨帆颁发见义勇为专项奖励金,并送上鲜花。
5月14日,《焦作晚报》A04版以《老人摔伤,他们没有袖手旁观》为题,报道了4月底两名河南理工大学学生救助一名不慎摔伤的老人,两名大学生在通知家属到场后,还帮助家属将老人送到医院,忙前忙后协助救治。事后,家属专程到学校送锦旗表示感谢。该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好评。
相隔千里发生的两起好人好事,却是两个不同的结果:一个引起了群情激奋的网络舆情,另一个则得到媒体和大众的普遍赞扬。究其原因,在于大众对善良路人好心救助反被诬陷为肇事者的极度愤慨。而焦作这起救助事件,两名大学生的救助过程,经得起大多数人的道德评判。因为第一时间出手救助“老幼病残孕”,是中国人刻在骨子里的基因。《孟子·梁惠王上》有一句流传千古的名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足以证明尊老爱幼是我国自古以来的传统美德。被救助一方家属“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表现,同样符合国人的价值观。
笔者认为,南京救助事件中的老人家属错就错在只听一面之词,没有经过认真了解,就要求前来救助的小伙子拿钱赔偿,这既是“出口伤人”,也是“恶”的一种表现。这种“恶”不是坏人做坏事的“恶”,而是引导人不善的“恶”,这无形中败坏了社会风气,遭到大众群情激昂,一边倒地把该事件“顶”上了热搜。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全媒体时代,个人的言行上传网络后确实能带来一定的社会影响,不管遇到任何事情,还请“三思而后言”,别让自己的行为来消耗社会的善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