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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7日
扫码送礼品?小心“馅饼”变陷阱!
本报记者 杨 珂
相信不少市民在超市、广场、公园等人流密集的场所都碰到过“扫码领礼品”的情况,你是直接扫码还是选择拒绝呢?小心,看似捡便宜的背后很有可能隐藏着骗子的圈套。近日,修武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基本案情】
2022年7月至9月,被告人王某在修武县郇封镇某村通过摆摊送礼品的方式,非法获取他人手机号及验证码,并出售给孙某使用。王某违法所得18598元。
2023年4月,王某通过QQ联系上线,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自己的两张银行卡帮助其上线转账,两张银行卡共过账违法资金169万余元,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所得款9000元。案发后,王某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退出涉案款22700元。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国家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王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同时扣押在案现金22700元,其中违法所得18598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官说法】
日常生活中会遇到各种小便宜的诱惑,扫码、加微信、发朋友圈等行为很有可能触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同时,要保护好个人手机和银行卡,不要被蝇头小利蒙蔽,间接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