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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6日
警惕“手机口”诈骗已有人因此获刑
本报讯(记者朱颖江)近日,王某利用“手机口”实施诈骗,被修武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修武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不要贪图小利误当犯罪分子“工具人”,最终“害人害己”。
什么是“手机口”诈骗?“手机口”诈骗方式有两种,一是架设GOIP、VOIP等通信设备,将境外的电话号码转化为国内电话号码,使受害人接到的号码显示为本地号码。二是用两部手机,通过音频线、数据线连接或同时打开扬声器,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接通境外诈骗分子,一部本地手机拨打国内受害人电话,实现语音中转,成功掩饰诈骗电话归属地。
去年,王某在QQ上看到一个兼职广告,对方称只需提供手机卡和手机,一个小时就可以挣200元。王某心动添加对方为好友,并在对方要求下,将自己的两部手机用一根数据线连接起来,用其中一部安装有电话转接软件的手机与上线进行语音通话。同时,用另一部手机拨打上线提供的电话号码。王某在明知是诈骗的情况下,在5天时间内累计拨打手机号码数百次,伙同上线冒充银行、京东金融或其他官方机构,以办理贷款为由诱骗受害人向其转账。修武县人民检察院经调查,确定王某伙同境外电诈团伙成功诈骗4人,诈骗金额共计16万余元,王某从中非法获利3000余元。
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修武县人民检察院以王某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随后,修武县人民法院对王某作出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的判决。
检察官提醒,诈骗分子为逃避打击,通过国内网站、社交软件等发布大量“轻松赚钱”“日结佣金”的虚假招聘广告,诱惑国内网民使用境外通信软件勾连,组织大量人群参与所谓的“手机口”业务。希望广大市民要提高警惕,不要成为电信诈骗的帮凶,最终“害人害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