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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01日
殴打执行干警妨害公务判你没商量
本报讯(记者杨珂)因不满法院对其执行,男子辛某大闹执行现场,不仅威胁执行法官,还殴打执行干警,社会影响恶劣。近日,沁阳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妨害公务案件,男子辛某为他的冲动行为付出了代价。
辛某系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
2023年10月10日,沁阳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张某、干警闫某到辛某家对其进行拘传时,辛某拒不配合。在干警阻止其离开的过程中,辛某对干警进行殴打并持械威胁法官,后辛某趁机翻墙逃离现场。
2023年10月23日,辛某主动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辛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辛某有期徒刑6个月。
审理此案的法官介绍,妨害公务罪是一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妨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是对国家正常管理活动的干扰,更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无论是案件当事人还是普通群众,在遇到公务人员执行公务时都应当积极配合,自觉维护现场秩序,暴力对抗执法的行为不可取,法治社会绝不容忍无视法律的行为,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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