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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04日
隔空调解一小时 货款纠纷终化解
本报讯(记者杨珂)“法官,我们能申请延期开庭吗?我们公司在广州,最近遇到春运,焦作那边又是大雪,不方便到现场参加庭审。”“同意!”这是春节期间,博爱县人民法院孝敬法庭法官闫自强与被告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人员的一段对话。最终,这起案件于2月27日18时,通过网上庭审程序对双方进行隔空调解。没想到仅用了1个小时,就化解了双方的纠纷。
原来,2022年9月1日,被告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和原告博爱县某生物公司签订了一份山药产品定制合同,原告按被告的要求负责加工货物。2023年9月的货款为1241926.2元,2023年10月的货款为2156196.7元。截至2023年10月31日,被告应给付原告货款3398122.9元。但被告在2023年11月13日支付货款50万元后,对余款2898122.9元未付,原告催要无果后,于2024年1月25日诉至法院。
孝敬法庭考虑到涉案货款数额巨大且被告远在外地的实际情况,同意延期审理,并告知被告可以申请网上庭审。今年春节过后,案件承办法官闫自强通过电话询问被告的调解意向。被告认为涉案山药粉品质存在问题,希望扣除部分价款。原告系博爱县高新技术企业,从事山药深加工,因急需回款,原告表示可以作出让步但是需要尽快结清货款。闫自强及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在充分分析原告、被告提交的证据基础上,本着实质性化解纠纷的目的进行持续调解。
在进行远程开庭前,办案人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原告、被告不断沟通交流,最终做通双方的思想工作,双方相互谅解,促使纠纷快速解决。经过1个小时的隔空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在被告承诺快速支付货款的基础上作出让步,同意被告在3个月内支付货款1738874元,并承担一半诉讼费用,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纠纷圆满化解。
当日19时许,原告、被告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办案人员走出法庭,此时已是华灯初上,但他们心情格外轻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