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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10日

我市2024年市直单位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开始调整

本报讯(记者梁智玲)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开始调整2024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同时开展信息核查及开办网上服务大厅工作。我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每年1月调整一次,缴存比例按12%执行。

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具体为:

市直统发工资的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请通过线上或者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服务大厅获取本单位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工资基数按照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不含车补、物业补和通信补)计算,与代扣机构认真核对后填写《焦作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月缴存额=单位缴存部分+个人缴存部分(单位缴存部分和个人缴存部分均四舍五入到元)。

市直统发工资的实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请通过线上或者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服务大厅获取本单位基础数据,按照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与代扣机构认真核对后填写《焦作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2023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基数以职工本人工资结构为标准,单位须按月汇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与代扣部分住房公积金匹配后统一开展汇缴业务。

非统发工资的事业单位,请通过线上或者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服务大厅获取本单位基础数据,按照202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填写《焦作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我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每年1月调整一次,缴存比例按12%执行。缴存基数不得超过焦作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各单位须认真填写《焦作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并加盖单位行政印章或业务主管部门印章,单位和个人缴存信息有误的填报《焦作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申请表》和《焦作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请于2024年1月底前报送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服务大厅。相关表格可登陆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jzgjj.gov.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