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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04日

贪图小利成“帮凶” 这俩人因400元获刑

本报讯(记者杨景鹏)用自己的银行卡帮他人提取现金,就能得到“好处费”,这样助人为乐还能发家致富的“好差事”你心动吗?近日,中站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两名被告人为蝇头小利触犯法律底线,悔不当初。

郭某和董某系男女朋友,以摆摊卖水果为生。2022年5月20日,朋友“小张”找到郭某和董某,称自己的银行卡不能用,想使用董某的银行卡收钱取现,并承诺给予取现金额1%的好处费。被告人董某和郭某明知“小张”利用银行卡转账的资金系违法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为牟取利益仍答应对方要求。次日凌晨,“小张”微信联系董某,告知董某的银行卡内有进账,董某让郭某带着自己的银行卡与“小张”一起去取现。其间,该银行卡被风控,其中6300元无法取现,郭某又回到双方居住的地方,让董某将其银行卡内6300元中的5900元转至董某名下,其他银行卡内又予以取现交给“小张”。综上,董某银行卡涉案金额共计32720元,郭某、董某共获利4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董某明知他人系转移犯罪所得情况下,仍向他人提供银行卡并取现,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郭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董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