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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3日

出租房拆墙引纠纷法官调解破“心墙”

本报讯(记者杨珂)“感谢法官这么费心费力地调解我们这起案件,我愿意作出让步……”原告程某某说。近日,武陟县人民法院沁南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拆墙引发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让横在双方之间的“心墙”被破开。

原告程某某和被告刘某某签订合同,被告自2019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5日租赁原告的门面房,租期为5年,并注明如果合同解除,被告需将原来的墙体恢复原状。被告向原告交3000元的保证金。

后由于被告需要扩店,双方合作于2023年6月30日终止。在解除合同协商过程中,原告多次强调墙体费用补偿问题,被告口头许诺搬走后进行垒墙或者补差价,但迟迟没有履行。后原告以被告在搬走后并未垒墙,而垒墙的费用远超出3000元保证金为由,要求被告将差价补给自己。

沁南法庭庭长宋永盼受理案件后了解到,原告是和左右邻居一起对外出租,原告的商铺居中,三家整体出租空间大、用途广、方便寻找租客。被告与原告及其左右邻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分别向三家房东交了3000元保证金,在解除合同后,也帮忙寻找新的租客,原房屋已经整体出租给下一任租客并重新装修完毕。

被告称,他承租后,为了将三家商铺的空间打通,虽然进行了拆墙,但只拆了部分墙体,且拆的墙也不单属于原告,因此认为3000元保证金已足够赔偿原告的损失,故不同意再补差价。

为了进一步查清事实,宋永盼赶赴涉案房屋进行实地勘查、测量,在双方共同确定涉案墙体的面积后,现场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我咨询水泥、沙料及人工费等市场价,砌好墙需要8000余元。”原告说。被告则认为3000元完全够恢复墙面,调解一时陷入了僵局。

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宋永盼联合驻庭调解员对该案再次展开调解工作。经过反复调解,原告、被告最终就涉案墙体的赔偿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当场再支付原告1000元墙体修复费用,此案了结。至此,墙的问题解决了,横在两人之间的“心墙”也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