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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3日
记者帮问
邮寄物品延误或损坏如何赔偿?
市民咨询:目前已经进入快递旺季,一旦邮寄的物品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该如何维权?
市邮政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寄递件出现延误、损坏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规定:保价的根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未保价的根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规定:在遇到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情况下,对保价的快件,按照快递企业与用户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寄递物品时,如果物品比较贵重,最好选择保价,确保快件发生毁损时能够得到足额、及时赔偿。如果没有保价,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避免快件丢失后,在通过调解或民事诉讼程序索赔时缺乏证据支持。
市民寄递物品出现问题后,如果对邮政或者快递公司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一是拨打(010)12305,向国家邮政局消费者申诉中心进行申诉;二是拨打(0371)12305,向省邮政管理局消费者申诉中心申诉;三是拨打(0391)3915185或到市邮政管理局进行申诉。如果企业已经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与赔偿,市民仍对调解结果不满意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报记者 朱颖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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