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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09日

反复酒驾不改过再次酒驾又入狱

本报讯(记者李征)“喝酒不开车”是常识,但一些人还是一次次触犯法律,屡教不改,不仅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还危害公共安全。家住博爱县许良镇某村30多岁的窦某,几年内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三次被查,今年又第四次被查。近日,博爱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

被告人窦某,2015年10月10日曾因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罚款1200元;2018年6月8日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22年6月28日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今年7月25日21时50分,被告人窦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沿博爱县郑常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豫北中运物流园附近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对其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38mg/100ml,经对其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为118.50mg/100ml。被告人窦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窦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窦某无驾驶资格证驾驶机动车,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以及刑事处罚,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窦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和规定,被告人窦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