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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06日
虚构事实哄人钱财构成诈骗被判刑罚
本报讯(记者杨珂)近年来,谎称自己有门路能帮忙跑关系的骗局屡有发生,可是一些市民还是因为急于求成而轻信他人。近日,山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郑某被判有期徒刑1年4个月、缓刑2年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22年6月的一天,郑某在一家足疗店认识了足疗师石某。聊天时石某表示,她在某小区买的房子没有房产证,想找个人帮忙把房产证办了。郑某随即向石某谎称其姑父是住建局局长,可以帮助办理房产证。
随后,郑某就以办理房产证需要跑关系为由,向石某要钱。石某通过支付宝向郑某转款两次,共计8000元。后郑某谎称在某平台打活动需要钱,石某为了让郑某帮忙办理房产证,便通过支付宝向郑某转账1.5万元。
郑某除了有个“住建局局长姑父”,还有另一重身份“河南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人”。2022年6月,郑某向石某谎称其是河南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人,可以让石某担任公司法律顾问,之后郑某以需要好处费为由向石某要钱,石某通过微信向郑某转款四次,共计1.5万元。
石某多次问郑某事情办理情况,但始终得不到结果,感觉受骗上当的她遂报警。
在公安机关,郑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还了被害人钱款。他说,这3.8万元一大半充值到足疗店消费,剩下的用于吃喝花销。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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