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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02日
轻微刑事案件保证金提存公证在沁阳落地
本报讯(记者朱颖江)近日,沁阳市公证处根据《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规定,对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当事人办理了轻微刑事案件保证金提存公证。沁阳市司法局、沁阳市公证处用行动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刑事和解。
在轻微刑事案件中,时有被害人提出明显高出实际损失的赔偿要求导致无法达成和解的情况,进而导致矛盾激化。针对此类现象,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司法厅今年7月份印发了《制度》。
8月份,犯罪嫌疑人张某(化名)因琐事将被害人李某(化名)殴打致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一级。张某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立案,公安机关将此案提请至沁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
张某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懊悔,主动提出愿意赔偿受害方损失,与李某多次协商赔偿事宜,均没有取得其谅解,无法与受害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
沁阳市人民检察院鉴于犯罪嫌疑人张某愿意悔过自新,认罪认罚,且社会危害性小,向沁阳市公证处发出了首份《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缴存告知书》。张某的家属积极配合,向公证处足额交了赔偿保证金,随即沁阳市公证处经审核为其出具了轻微刑事案件保证金提存公证书。
轻微刑事案件保证金提存公证的办理,为检察机关的司法诉讼活动提供了重要证明材料,也为张某的从宽处理提供了一份重要凭证,为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哪些案件可适用赔偿保证金制度?沁阳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一是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二是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7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三是其他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