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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2日
三年五次法援“接力”——
一起“马拉松”式的法律援助案
本报记者 朱颖江 本报通讯员 孙小凡 莫 辉
9月28日,市民赵先生在解放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河南国银(焦作)律师事务所、河南达成律师事务所的帮助下,终于拿到了工伤赔偿款6.5万元。至此,这个“马拉松”法律援助案件,在3名律师的共同努力下,经过5次法律援助,终于圆满画上句号。
赵先生是某商贸公司的临时工,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2020年9月29日下午,他在进行装卸工作时从货运车辆上坠落,造成左腕舟骨骨折。手术出院后,他通过报警、投诉等维权措施,其所在的某商贸公司支付了部分医疗费,但二次手术费及工伤保险赔偿等费用未予支付。
赵先生患有心脑血管疾病,长年吃药。他的妻子患有强直性脊柱炎,没有正式工作,长年在家养病,其女儿正在上大学。一家人生活开销靠赵先生一人打零工维持。赵先生家庭经济十分困难,这次受伤无疑是雪上加霜,2021年3月2日,他到解放法援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该中心主任莫辉核查相关资料后,认为该案属于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符合法律援助的受理条件,即刻受理此案并指派河南国银(焦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郭庆利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郭庆利接手案件后,帮助赵先生确认劳动关系。2021年6月,解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该商贸公司不服仲裁结果,向解放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1年6月24日,赵先生第二次前往解放法援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该中心坚持“一帮到底”的负责态度,迅速指派河南达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森、孙小凡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法院开庭后,该商贸公司撤回起诉。
2021年9月14日,赵先生因无力支付二次手术费用,第三次前往解放法援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并获批准。在李森、孙小凡的协助下,经解放区仲裁委的调解,该商贸公司先行支付赵先生医疗费5000元。
2022年10月9日,赵先生第四次前往解放法援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主张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等费用。在律师的帮助下,解放区仲裁委作出裁决,要求该商贸公司向赵先生支付住院期间护理费、鉴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共计105658元。该公司不服仲裁结果,向解放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期间,解放区人社局、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赵先生进行了工伤、伤残认定。
2023年7月5日,赵先生第五次申请法律援助。在法院开庭前,律师积极配合法院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双方达成赔偿协议。随后,该商贸公司支付赵先生6.5万元的工伤赔偿款。
三年来,赵先生在解放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师事务所的帮助下维权成功,他特意制作锦旗感谢三年中一直帮助他的司法工作人员和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