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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17日
这样的执法温暖人心
本报记者 李 征
“法官,我父亲现在病重住院,治疗费用需要保险报销,能否先将他的保险账户解冻?待报销后将理赔的钱用来支付该案件的执行款。”4月份的一天下午,马村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接到了被执行人郭某某家属打来的电话。
被执行人郭某某,因未履行马村区人民法院生效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判决,被何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干警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郭某某名下有保险可供执行,遂第一时间对该保险进行冻结。后与郭某某联系,郭某某称自己病重住院,无法前往法院。为保证郭某某所述内容真实性,执行干警前往其所在医院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又前往郭某某家中进行实地调查。经调查发现,郭某某与其配偶已离异,家中只靠其子打零工维持生计。其子得知郭某某保险被冻结后,请求执行法官解封该保险,待保险公司理赔后,用理赔的钱归还何某某。
执行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郭某某的艰难处境,认为其子的请求合理,遂前往保险公司咨询。保险公司向执行法官提出了两种方案:一种是强制退保,可获得1万余元保险费;另一种则是让被执行人申请理赔,理赔款3万元左右。执行法官对两种方案分析研判后,认为第二种方案更为合理,因为该方案既可以使本案执行款全额履行完毕,同时也可帮助被病魔缠身的郭某某缓解医疗费带来的压力。
执行法官与何某某就该方案进行了沟通。当何某某听到要解封郭某某保险账户时情绪激动,坚决不同意,后在执行法官的一番释法析理下,何某某最终理解了执行法官提出的方案,同意暂时将郭某某保险账户解封等待理赔。
7月21日,保险公司理赔了郭某某3万元,郭某某第一时间将2.4万元支付给了何某某。至此,该案全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