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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27日
交通肇事推卸责任 一男子获刑
本报讯(记者李琳)交通肇事后逃逸,还隐瞒自己的身份逃避法律追究。近日,马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一男子交通肇事罪一案审理终结,妄图逃避法律制裁的被告人刘某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2022年8月24日夜,白某、刘某在一饭店喝酒吃饭,后两个人共骑一辆电动摩托车离开饭店。不承想,醉酒后的刘某驾驶附载白某的电动两轮摩托车,经人民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一售楼部附近时,因剐蹭道路北侧基石后翻倒,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白某、刘某受伤。后来,路过事故现场的行人郭某拨打了110和120。白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刘某未在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也未拨打120急救电话对白某采取抢救措施。且在当晚民警对他的询问中,刘某还隐瞒事实,称是死者白某驾驶的电动两轮摩托车。
2022年8月26日,民警在调取事故发生地沿路监控视频后发现,电动两轮摩托车的驾驶人不是白某,而是刘某。面对铁证,刘某才承认他是电动两轮摩托车的驾驶人。
经相关鉴定中心鉴定,刘某系醉酒驾驶,白某系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合并腹部损伤而亡。马村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就刘某交通肇事罪一案进行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在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与被害人白某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决如下:被告人刘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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