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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9日

公款私存难逃法眼依法扣划案件执结

本报讯(记者杨珂)转移财产是“老赖”惯用的伎俩,他们想以此来逃避法律的制裁。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各种手段,终能识破他们的伎俩。近日,孟州市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查控、分析,发现被执行人公款私存的情况,使得案件顺利执结。

原告洛阳某化工有限公司系从事沥青销售的企业,2018年以来一直租用被告孟州市某仓储有限公司的沥青储罐存放沥青,并于每年年初交清租赁费20万元,双方形成不定期租赁关系。

2020年3月20日开始,孟州市某仓储有限公司以双方未续签合同为由,阻拦洛阳某化工有限公司使用所租赁的4个沥青储罐,不允许洛阳某化工有限公司运输沥青的车辆装卸货物,给洛阳某化工有限公司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后经法院审理,判令孟州市某仓储有限公司赔偿洛阳某化工有限公司损失共计65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孟州市某仓储有限公司不按判决书履行赔偿义务,洛阳某化工有限公司向孟州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遂立案受理执行。

执行中,执行干警通过人民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情况查询,未发现该被执行人名下有任何财产。

被执行人公司明明有经济收入,但为何其名下银行账户内没有存款呢?

该院贾红星执行团队经过走访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大量资金采取公款私存的方式,存在公司会计吴某某在洛阳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内。

近日,孟州市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扣划措施,依法将被执行人存在吴某某名下银行账户的存款扣划65万余元,将本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