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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5日
专找酒驾人员碰瓷 三人敲诈勒索获刑
本报讯(记者杨珂)酒驾的法律后果严重,但总有人心存侥幸。于是,便有人发现了“商机”,盯上了酒驾者,故意开车碰瓷,利用酒驾者不敢报警的心态,肆意勒索钱财。近日,武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宋某某等人3次敲诈金额1.8万元。
3月10日至14日,宋某某、荆某某、王某密谋后,采取盯梢、蹲点的方式,发现受害人酒后驾驶汽车后,便由宋某某驾驶汽车故意碰撞受害人驾驶的汽车,之后利用受害人酒后驾车不敢报警的心理,对其进行敲诈勒索。于是,便有了以下的对话——
宋某某:“你咋开的车?”
酒驾者:“明明是你撞我的车啊!”
宋某某:“你喝酒了吧?竟然酒后驾车!那就报警处理吧!”
酒驾者:“别——别——别!别报警啊!”
宋某某:“那就只能私了啦,你只要给我×××元,这事儿就算过去了!”
酒驾者急忙掏钱……
短短几天时间,宋某某等人采取同样的手段先后3次实施犯罪,敲诈金额总计1.8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宋某某、荆某某、王某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敲诈勒索罪。本案系共同故意犯罪,3人均系主犯。鉴于3人认罪认罚,对受害人进行了民事赔偿并取得了谅解,对其可从轻处罚。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等规定,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宋某某、荆某某有期徒刑9个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均处罚金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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