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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0日

焦作男子告“拼多多”,一审赢了

本报记者 朱颖江

市民闫先生入驻“拼多多”的想法很简单,通过电商平台开一间属于自己的小店,趁着互联网的东风,实现曾经的梦想。可他的梦想还没有启航,就被平台方打碎,协商无果只好一纸诉状将“拼多多”告上法庭,维护自己的权益。

赋予二手物品新的生命

“我特别想通过‘以物易物’的方式,让大家手中闲置的物品有新的用途。”个体经营者闫先生,对待二手物品有自己的想法。

闫先生最早关注“以物易物”是在2005年前后,美国一名小伙子用特大号红色曲别针几经交换,最终换到一座别墅。看到这条消息时,闫先生内心很是激动,自己家中就有许多闲置的物品,身边朋友情况类似,如果能够让这些物品再次流通,就可以物尽其用。

在和朋友交换闲置物品的过程中,闫先生节约了金钱,收获了快乐。他试着向大家推广“以物易物”,但没有成功。

随着电商平台的快速发展,闫先生看到了机会。2021年11月,他在“拼多多”APP平台申请了一个销售二手物品的店铺,店铺名叫焦作市宇友通讯部(以下简称宇友通讯部)。

销售二手物品和“以物易物”大相径庭,但这样的方式,也算再次赋予二手物品生命,让它们实现价值。

店铺被封被迫打官司

闫先生按“拼多多”要求,交了保证金后,将100多件二手物品挂在店铺里销售。在他苦心经营下,店铺开始有了流量,也有了交易量。让他没想到的是,在销售手机盲盒的时候,店铺被“拼多多”封了。

闫先生说,今年2月25日19时许,“拼多多”官方给其经营的店铺发送商品黑名单站内信,称其销售的商品涉嫌诱导宣传或欺诈。1个小时后,该平台通过站内信发送店铺严重违规处理通知。通知称,宇友通讯部因商品描述不符或质量抽检不合格商品涉嫌诱导宣传或欺诈,被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1.违规商品永久禁售;2.下架店铺所有商品,禁止上新、禁止上架;3.其他平台认为有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扣除店铺保证金等)。随即,闫先生的店铺被封,不能交易。

闫先生认为自己店铺销售的商品不存在诱导宣传或欺诈,他致电“拼多多”官方热线反映情况,工作人员告知其店铺被封,到2036年解封。随后,闫先生反复拨打该热线投诉,但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很快,闫先生发现店铺销售商品的款项不能提现。4月18日,闫先生交的1000元保证金也被“拼多多”扣除。

“‘拼多多’随意封店、扣押金、扣销售款的行为是侵权,我一定要为自己讨个说法。”闫先生说,他向上海市多个部门反映,工作人员表示该问题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随后,他决定起诉“拼多多”,为自己讨个公道。

一波三折一审胜诉

4月15日,闫先生在线向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起诉“拼多多”实际经营者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寻梦公司),要求该公司退还店铺保证金、物品款等。

8月9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立案,于9月15日9时在线开庭审理,当庭没有宣判结果。10月12日14时,该案件再次开庭。10月26日,法官宣判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判决如下:宇友通讯部与寻梦公司之间的《拼多多平台合作协议》解除,寻梦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闫先生店铺保证金901元,解除店铺账户内资金245.62元、营销账户内资金12元的限制措施,宇友通讯部可自行提取。

拿到一审判决书时,闫先生说,这场官司犹如打仗,他用法律武器保护了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