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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6日

一场婚姻新生活开启的背后

本报记者 杨 珂 本报通讯员 孙建设

“感谢检察机关,解决了困扰我多年的烦心事!”近日,家住博爱县鸿昌街道的老王将一面写着“倾力为民办实事 情系群众解民忧”的锦旗,送到了博爱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老王是一位地地道道的农民。为了生计,1993年,时年25岁的老王经人介绍,到山西运城打工。其间,老王与当地张女士相爱。1995年,老王回老家登记结婚时,被告知女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

为了早日结婚,老王到村委会为张女士申请了一个新户口,并谎报了年龄。1995年12月22日,老王与张女士到辖区民政部门领取了结婚证。

随后,老王的父母相继去世。张女士的父母嫌老王家里穷,要求老王入赘,并提出一些苛刻条件,遭到老王拒绝。1997年8月,张女士的家人以家里有事为由将张女士叫回,一去再无音信。老王虽然想尽办法,但还是没能叫回张女士。之后,老王独自生活20多年。

2019年年初,经人介绍,老王结识了李女士,两人很投缘,于是他决定结束上一段姻缘。可当老王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时,被告知需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部门签字才行,这让老王犯了难。老王辗转多个部门求助,均未得到妥善解决。

2020年3月31日,老王一纸诉状将张女士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审理认为,诉状中老王提供张女士的出生日期与结婚证中的出生日期不一致,遂裁定驳回起诉。当年11月19日,老王再次向法院起诉,法院仍以同样理由驳回。

一次次受阻,让老王万念俱灰。他和张女士的婚姻关系实际已经名存实亡,他该怎么办?尽管老王想过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婚姻登记无效,但被人告知已经超过了5年的诉讼时效。

今年7月22日,万般无奈的老王,经人介绍来到博爱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承办检察官全面了解了老王办理婚姻登记及进行民事诉讼的经过。

为了确认老王的证词,承办检察官进行大量调查取证。检察官先来到老王的居住地进行走访,又到张女士实际户籍所在地,与当地派出所结合,对张女士实际年龄进行查询。经过扎实有效的取证,检察官终于查清当时老王为了结婚而虚报张女士年龄的全部事实,确认两人婚姻为无效婚姻。

近日,博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当地民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重新审查老王与张女士的婚姻登记,对其以虚假方式取得的结婚证注销。民政部门随即依法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核,注销了老王和张女士的婚姻登记。

“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将以法治精神和为民情怀,努力依法监督、精准监督,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博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范光明说。

而随着这起离婚纠纷的结束,老王终于可以开启新的婚姻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