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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8日
我市暖气费收费标准是啥快来看看供热部门的解答
本报讯(记者梁智玲)距离今冬集中供热开始不足一个月,与暖气相关的话题再次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你家暖气费交了多少?我们的交费方式为啥不一样?本报记者就市民关注的暖气收费标准问题进行采访,为您详细讲解我市集中供热的收费标准。
目前,我市集中供热热费的计量方式有三种,分别为按建筑面积收费、原有一部制计量用热、两部制计量用热,这三种计量方式有不同的热费计算标准。
按建筑面积用暖用户的收费标准为0.175元/平方米·天(闰年122天、平年121天)。根据市发改委相关文件规定,我市对按面积收费的集中供热用户按照多层(7层以下含)、小高层(12层以下含)、高层(13层及以上)分别按建筑面积的90%、86%和82%的比例进行计费。用户可按这一标准计算自家热费,并及时足额交费。
我市对原有一部制计量用热用户采取预收费的方式,热价标准为0.15元/千瓦·时。这部分用户需在集中供热开始前查看自家热表中的热费,做到心中有数,提前交费,确保正常用暖。目前,正是用户交费的时候,用户可根据自家用热情况,预交热费,为正常开阀用暖作好准备。
两部制计量用户的热费由基础热费和计量热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热价为6.3元/平方米·采暖季(多层、小高层、高层分别按系数调整),计量热价为0.105元/千瓦·时。用户需在集中供热开始前按照面积用暖的费用标准,预交当年热费,待集中供热结束后统一结算,如果有结余,剩余热费自动转存到下个采暖季。据此得知,首次用暖用户须足额预交热费,今后采暖季再交费时,用户可通过用户编号在热力公司公众号中查询自家账户情况,补足当季采暖费。预收金额为:按面积预收金额-上季计量剩余金额。
无论用户家中用热使用的是哪种方式,在交热费时都需要提供自己的11位用户编号,这也是用户在热力公司收费系统中的唯一标识。用户可通过查询供热部门发放的用户信息卡、拨打热力服务电话等方法获取用户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