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报平台

这已经是最后一期了哦!

我知道了

内容详情
2022年10月11日

男子合同诈骗59万余元

检察官提醒:交易过程须警惕

本报讯(记者杨珂)近几年,利用签订合同诈骗钱财的案件时有发生,合同陷阱也是花样百出。近日,中站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合同诈骗案,经中站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张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

涉案当事人是如何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呢?

原来,2018年3月,张某在其所在公司财务出现问题、无法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仍然与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签订了代理合同及车辆订购合同,以此骗取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的代理费、车辆预付款及定金等59万余元。在该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多次催促的情况下,张某既未按照合同约定交车,也未偿还上述款项。

中站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隐瞒事实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24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因此,张某被中站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经中站区人民法院审理,遂作出上述判决。

办理该案的检察官赵博言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学会预防合同诈骗。首先,要调查、了解对方的资信,审查对方履行合同的能力。可通过银行、工商部门等对对方的企业信誉、经营关系、履约能力等进行调查,对对方提供的合同、文件、材料等认真查验,防止对方利用假身份、假单位等进行诈骗。同时,还可通过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核实对方的征信情况。

其次,在交易过程中时刻保持警惕。一般情况下要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对于需要经过国家主管机关审批的合同,要向主管部门报批后才能生效。对于交易内容、履行方式和期限、违约责任要约等合同的基本条款要约定清楚。一些较为重要的合同应该聘请律师等专业人士介入,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对于交易过程中的反常现象,如频繁变更联系方式、交接货物时故意拖延时间等情况要多留心眼儿。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后,要保留证据并报警。

赵博言告诫那些妄图通过合同诈骗获得不义之财的市民,我国《刑法》第224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