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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1日
两人想“轻松”挣钱终难逃法律制裁
(新华社发)
本报讯(记者杜挺勇)办理银行卡,出借或出售给他人,轻轻松松就能挣钱?遇到这样的诱惑,千万别动心。近日,沁阳市公安局侦破了一起系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涉嫌出借银行卡帮助电信诈骗犯罪转移赃款的吴某、王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年初以来,沁阳市公安局持续加大对电信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牢牢守好居民的“钱袋子”。前段时间,该局山王庄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吴某、王某涉嫌出借银行卡帮助电信诈骗犯罪转移赃款。随后,民警逐步掌握了吴某、王某的详细情况,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敦促二人到案自首。
10月5日早上,吴某、王某主动到山王庄派出所,但二人拒不供认违法犯罪行为,自称没有出借银行卡帮助电信诈骗犯罪转移赃款,并隐瞒犯罪所得。民警根据吴某、王某投案但不自首的情况,在调整策略讯问的同时,继续深挖二人的违法犯罪证据。
警方最终查明,吴某、王某8月底至9月期间,非法出借银行卡帮助电信诈骗犯罪转移赃款,涉案金额100余万元,并从中获利1万余元。近日,沁阳市公安局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将吴某、王某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银行卡、手机号码都是实名制,出借或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或手机号码,很有可能会被他人用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给自己带来巨大风险,切勿为了一些蝇头小利,让自己变成帮助“洗钱”的违法人员。看到高价回收银行卡一类的广告,切勿轻易相信,同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等,对于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毁损,不要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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