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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0日
启动全市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我市加大对困难人员价格临时补贴力度
本报讯(记者杨景鹏)为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昨日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今年7月以来,市发展改革委及时牵头启动全市价格补贴联动机制,连续两个月对保障对象发放生活补贴。按国家、省有关要求,我市从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对应2022年8月至2023年2月物价指数)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力度,实行“扩大保障范围、降低启动条件”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困难人员的价格临时补贴力度。
根据相关规定,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CPI中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7月份我市CPI同比上涨2.8%,其中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7.7%,已达到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条件。7月份我市城乡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分别为38元/月·人、26元/月·人,全市各类保障对象实际发放人数106124人,实际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共计3273628元。
为加大对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力度,我市将8月份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中的CPI单月同比涨幅由3.5%降到3.0%,将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和低保边缘人口两类群体阶段性新增纳入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范围,目前保障对象已增加至九类人群。
据悉,8月份,我市城乡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分别为32元/月·人、22元/月·人,全市各类保障对象实际发放人数109212人,实际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共计28353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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