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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18日
弄清这几点 避免掉进收房“陷阱”
每年年中,都是常规的新房集中交房的时间,很多房企都会赶在这个时间节点交房。在收房时,如果不重视验房这一环节,随手就把收房手续签了,很容易就会掉进开发商精心编制的“陷阱”,尤其对于第一次买房的消费者来说,不管是在买房还是验房的过程当中,都会遇到不少的“陷阱”。本期《置业》版,置业专家给你讲讲几个常见的收房“陷阱”,希望购房者能够注意。
注意收房期限
开发商开始集中交房时,会给出一个收房期限,一般会在发出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如果置业者没有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则视为开发商已经将房屋交付。如果置业者在收房规定期限后再去收房,针对房屋的一些质量问题,则很难维权。置业专家提醒置业者,在与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间快到时,应主动与置业顾问联系,确定交房时间、更新自己的预留手机号,有条件的可以多留一个手机号,防止错失验房时机。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收房,可以书面形式托付亲朋、律师帮助,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络,洽谈另行约好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注意交房证件
收房时要看开发商提供的“三书一证一表”已经被广大置业者所熟知,在此,置业专家提醒置业者,如果开发商提供不了齐全的“三书一证一表”,置业者有权拒绝收房。三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三书一证一表”是国家对于项目交房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就意味着项目的房屋质量没能得到国家认可,购房者完全有正当权利拒绝收房。
注意先验房再签收
一些开发商采用先交钱填表、签文件,再验房的伎俩,意图是让消费者签了收房认可书再验房,等发现疑问时购房者懊悔也来不及了。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就应该将先验房再收房作为附加条款写在合同里,如最初合同没有约定好,则可在附件文件中注明“房内状况未看”或“屋内状况不明”或“未验房”等字样。
阿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