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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8日
我省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发布
八类考生可享受政策性加分
本报讯(记者赵改玲)日前,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公布了我省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
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的,照顾10分。
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报考其他学校的,照顾5分。
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一级至四级残疾退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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