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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2日
10分钟网上调解成功背后
本报记者 杨 珂
“双方是否同意调解协议?如果同意,请根据书记员网上发起的信息进行网上签字、确认……”4月7日19时40分,一场特殊的网上调解在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通过网上庭审平台,近10分钟时间,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调解成功。
“从2020年我们两家开始打官司到现在,已经过去了2年多时间,今天终于结案了。感谢法官这么用心地帮我们调解,从我们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出发,为我们着想。特别是这两天,法官来来回回修改了七八次调解协议,加班为我们进行网上调解……”再审申请人的代理人杨先生感激地说。
这起案件到底有着怎样的经历呢?原来,2015年12月,江苏某公司与位于孟州市的某科技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同时,合同还约定承包人江苏公司若未按时交付工程,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5000元。
2017年4月,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建筑材料上涨,导致孟州公司工程成本增加,双方经协商又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2017年12月,双方共同签署了设备交接书。2018年6月,涉案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于同日交付孟州公司使用。之后,双方因为剩余工程款以及违约金的支付问题产生纠纷并诉至法院。
“刚开始是江苏公司诉孟州公司,审理过程中孟州公司又反诉江苏公司。一边孟州公司土地被查封,另一边江苏公司迟迟拿不到剩余工程款,形成僵局,双方公司的发展都受到了阻碍。”该案审判员米新秀说。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后,孟州公司申请再审,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
随后,该案被指派给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波。接到案件后,王波第一时间组成合议庭,并带领合议庭成员对相关卷宗进行仔细翻阅,查找矛盾根结所在。500多页的证据,大家一一核实、比对;多次召开研讨会,弄清审理思路,制订调解方案。
从拿到卷宗到结案,不到1个月时间,合议庭成员不知向双方当事人打了多少通电话,仅调解书就修改了七八次。一次次修改、一次次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最终在4月7日19时许,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双方当事人一个在江苏、一个在孟州,来回奔波要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而且现在疫情防控形势比较严峻,也会产生不安全因素。”米新秀说。为了尽快结案,合议庭决定通过网上庭审平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最后调解并对调解协议签字、确认。
“感谢法官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把案件调解成功,法院这种为企业着想的司法服务精神值得点赞!”再审被申请人夏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