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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9日

“老赖”出门被“限高”急忙还款求解除

本报讯(记者杨珂)“限制高消费”是指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严格执行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以及实行在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等方面的联合限制。根据最高法院规定,限制高消费实施后,被执行人不得有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等场所进行消费,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入私立学校等9种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近日,沁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限高”执结了一起拖欠劳务工资案件。

春节刚过完,“失踪多日”的贺某、魏某主动来到沁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要求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偿还拖欠李某的工资1.59万元。

原来,2021年8月13日,在沁阳市人民法院的主持调解下,李某诉贺某、魏某拖欠劳务工资案达成协议:贺某、魏某需偿还李某工资款1.59万元,二人应于2021年11月30日前偿还8000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偿还7900元;如有任何一期未履行,李某可就全部剩余款项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该调解协议生效后,二被执行人未按照调解协议履行,李某于2022年1月12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沁阳市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向二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可是对于法院的强制执行二人抱着侥幸心理,采取“打游击”的策略,跟执行干警玩起“躲猫猫”游戏,希望以此来躲避法律责任。

临近年尾,执行干警多次找寻二人无果而返。但在走访、调查时,执行干警发现了一条重要线索——二被执行人年后可能会去外地谈业务。随即,沁阳市人民法院依法将二人纳入“限高”黑名单中。

春节过后,眼见其他工厂都开始热火朝天地生产经营,自己却由于“限高”无法乘高铁外出,不能更好地推销产品,贺某、魏某非常着急。不仅如此,他们的客户也因质疑企业诚信不断流失,厂里的工人看到客户越来越少、业绩不断下降,纷纷跳槽。

面对企业的颓势,二人主动来到法院,要求将拖欠李某的工资款全部结清,并希望法院能够“救企业一命”,解除“限高”惩戒措施。执行干警在了解实际情况后,对二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释法明理。看到二人及时将案款兑现给了李某,依法解除了对二人的执行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