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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24日
扫黑除恶不懈怠“漏网之鱼”被判刑
本报讯(记者杨珂)近日,修武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一起非法侵入住宅案,张某作为曾横行武陟县的程某犯罪集团的“漏网之鱼”,终获刑罚。
据介绍,2012年至2016年,程某伙同谭某、潘某、荆某、郑某等人网罗社会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在武陟县城区、大虹桥乡等地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程某为首,潘某、谭某、荆某、郑某为积极参加者,陈某田、陈某垒、张某、苗某为一般参与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他们纠集在一起,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6年12月9日1时许,张某受程某指使,伙同李某、陈某(二人另案处理)驾车行至大虹桥乡西司徒村,手持木棍冲入程某凯家中,强行进入卧室寻找程某凯,并对其父恐吓、威胁。在确认程某凯不在家后,他们掀翻桌子、砸碎窗户。
案发后,张某一直在逃。随着该案同伙的陆续归案、伏法,张某慑于司法机关惩治黑恶势力的强大决心,最终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伙同他人强行进入他人住宅,严重妨碍他人的居住安全,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结合张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态度,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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