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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11日
疫情期间如何开庭、诉讼?
市中院发布有关事项通知
本报讯(记者杨珂)昨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及申诉信访人的生命安全和诉讼权利,该院发布相关事项通知。
通知提倡各诉讼参与人、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和有疫情发生地区(城市)旅居史的诉讼参与人采取非接触方式参与诉讼,通过网络方式办理立案、交费。涉及中高风险地区当事人的案件,暂缓开庭或采取线上开庭方式进行。
疫情期间原则上不允许现场旁听庭审,需要旁听的,建议相关人员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在线观看。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当事人或律师因上诉期、申请再审期、申请执行期等期限即将届满急需立案的,可拨打立案庭固定电话(0391)3387760说明情况,待疫情结束后再办理立案登记手续。有信访诉求的群众,提倡通过网络、信件投递、信访接待固定电话(0391)3387761等非接触方式反映诉求,信访局将依法及时办理和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其他事务的办理,广大市民可以拨打电话12368进行咨询。
此外,该院提醒广大群众,因客观原因,确需到法院现场办理诉讼事务或参加诉讼活动的,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和身份证件,主动配合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健康码和行程码为绿码人员方可进入。根据焦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通告要求,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诉讼服务大厅实施限流管理,对于进入大厅等候办事的群众,保持人与人之间1.5米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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